《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学习笔记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1、本标准基本涉及危险废物的单位都适用。

2、贮存 storage :将危险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PS:该定义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有关贮存的定义,强调临时,明确是特定的设施或场所,与一般固废贮存的设施或场所不同,但并未强调是否必须符合相关规范,比《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 39707-2020)有关贮存的定义规范。

3、贮存设施 storage facility :专门用于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具体类型包括贮存库、贮存场、贮存池和贮存罐区等。其中,集中贮存设施是用于集中收集、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所附设的贮存危险废物的设施。
PS:注意以后报告编写采用专有名词,不要再用危险废物暂存库,应是危险废物贮存库,其他名称类似。

4、采用视频监控的应确保监控画面清晰,视频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为 3 个月

5、危废贮存设施选址除了法律法规、规划红线以外,没啥限制,基本由环评说了算,专业的事情交给了专业的人。

6、贮存设施应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PS:由“四防”发展为现在的“六防”,此处可作为环评案例考试的考点。

7、贮存设施或贮存分区内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应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PS:该条是比较容易忽视的,地面及墙体出现裂缝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8、注意地面是否与危险废物直接接触,如果接触需要让企业提供基础防渗施工的证明材料。

9、贮存易产生粉尘、VOCs、酸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和刺激性气味气体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气体收集装置和气体净化设施;气体净化设施的排气筒高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PS:之前备受争议的一点,终于解决了,注意此处强调了易产生,不是产生就强制要求上收集和净化设施。

10、硬质容器和包装物及其支护结构堆叠码放时不应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
PS:危险废物是可以堆叠码放的,只要没有明显变形、无破损泄漏就可以。

11、贮存点应及时清运贮存的危险废物,实时贮存量不应超过 3 吨
PS:注意此处说的是生产过程中的贮存点,避免有些单位将贮存点当贮存库。

12、贮存设施所有者或运营者应配备满足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要求的应急人员、装备和物资,并应设置应急照明系统
PS:应急照明系统为硬性要求,不知道手电筒算不算?

来源:虎说环保